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装饰工程劳务合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装饰工程劳务合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司上班三年多了,公司让我签劳务合同。受了工伤说我们说劳务关系。可以去工伤认定吗?
当然可以去工伤认定。无论你是否缴纳工伤保险,无论你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都可以去社保中心进行工伤认定。只有进行了工伤认定,才能成为你据此获得赔偿的依据。
一、劳动合同是我国企业基本用工形式,但是有一些特殊用工形式,可以签订劳务协议。
1. 劳务派遣员工。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死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青岛这边是不能超过10%。
-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 派遣员工由派遣公司给予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应当按照用工所在地的社保政策缴纳。比如:用工地是青岛,就要依据青岛的政策青岛的缴费基数在青岛缴纳五险。
2. 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四个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不必缴纳社会保险。
3. 退休返聘人员。
退休返聘人员因为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不再属于《劳动合同法》管辖范围,可以签订劳务协议。因为年龄的原因,也无法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发生工伤,是无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
二、 劳务人员发生工伤如何处理?
1. 申报工伤,即进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伤发生30日内进行申报。用人单位不予申报的,受伤职工个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进行工伤申报。
2. 劳动能力鉴定。
伤情稳定后,停工留薪期结束,到劳动部门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的结果,属于伤残等级1-10级的,由用人单位根据相应的赔偿标准全额负担。
三、综上所述,即便用人单位跟你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一旦发生工伤,一样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发生的的工伤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后期符合伤残等级1-10级的伤残补助金等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进行相应的赔偿。
我是晶,社保的事儿,我跟您说,请关注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装饰工程劳务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装饰工程劳务合同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